竹博会-关于开展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

 

关于开展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

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的通知

各组团单位、参展企业:

为推进竹产业品牌建设,提高竹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,拓展国内外市场,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(下称竹博会)优质产品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本次优质产品评选范围为本届竹博会参展企业的产品,并符合《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》的相关要求(见附件)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材料

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》(附表1)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(二)申报数量

采取限额申报。原则上一个展位可申报1个产品;同一单位有2个及以上展位的,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。

三、申报程序和时间

各参展企业根据《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》的申报程序将2019年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》、《2019年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汇总表》及申报证明材料,于314日前报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(并提交电子文档)。

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地址:杭州市富阳区大桥路73号中国林学会竹子分会,邮编:311400,联系人:谢老师,电话:0571-63346004Emailjzhxie@163.net

附件: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 2018124

附件

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

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

第一章   

第一条 为做好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(简称竹博会,下同)优质产品评奖工作,促进品牌建设,提高竹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,拓展国际、国内市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竹博会优质产品评选工作遵循总量控制、优中择优和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第三条 本次优质产品评选范围为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参展产品。

第四条 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。

第二章  产品申报

第五条 竹博会优质产品的参评品种范围包括:家具及配件、竹结构竹建材、竹工艺品、竹日用品、竹食品、竹质化学制品、竹炭系列产品、竹业装备及其他(由组委会认定)等九大类产品。

第六条 申报竹博会评奖产品和单位必应具备的条件:

()申报主体必须是本届竹博会参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、事业单位,或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、行业协会等。

()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,经济效益好,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;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,但市场推广潜力较大的新产品(品种)。

()产品质量好。可食竹产品应达到有机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其中之一的安全要求;加工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。

()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和明确标识的包装,市场评价好,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。

()机械产品应通过鉴定,取得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;产品已达到批量生产、质量稳定;安全性好、外观新颖、制造精良,有市场潜力。

第七条 申报竹博会评奖产品应提供的资料:

()已获有机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可食竹产品,应提供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复印件;其它产品获CE、环境标志等认证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
()申报产品若执行企业生产标准,应提供复印件,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,需注明。

()申报产品尽可能提供县(市、区)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或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。

()需经过省级及以上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、认定的产品,应提供审定报告复印件。

()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28类食品,应提供相应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
()加工品应提供本生产单位合法使用的商标;产品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先进水平的,要提供法定检测机构有效抽查报告复印件。

()参评产品应提供适量(1个最小独立包装单位)实物样品(大件产品可放置在展台)。鲜活产品如无法提供实物样品的,应提供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。

()林木机械产品应提供鉴定证书、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、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彩色照片一式2张。

第八条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发现申报材料虚报的,取消参评资格。

第三章    

   第九条竹博会优质产品奖项设金奖、优质奖。

第四章  评审程序

   第十条推荐申报。由各参展单位根据优质产品申报条件,自荐优质产品申报评奖。申报评奖产品应填写《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》(见附表1),向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。

第十一条 资格复审。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参评范围和条件,组织5-7名专家对参展单位自荐的产品严格复审。对复审通过的产品,按产品类别进行评议并确定先后顺序,填写《2019第二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表2)。

 第十二条 专家评审。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行业专家、行业管理人员、企业家和采购商20-30人,组成产品评审组,对通过复审的产品进行评审,提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。(评奖计分标准见附表3)。

 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审定。竹博会组委会成立7-9人的产品评审委员会,对各评审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,确定获奖产品。

 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。获奖产品由竹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。

第五章    

    第十五条 参与竹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,必须坚持科学评价、公正评选的原则,做到实事求是,秉公办事,清正廉洁,严禁徇私舞弊。

第十六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。

第十七条 本办法由竹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附表1

2019第三届中国(上海)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申报表

产品名称

产品类别

生产单位

单位性质

通讯地址

邮政编码

   

E-mail

法人代表人

电话

   

电话

   

注册商标

注册时间

产品执行标准

品种审定

        

审定时间

产品安全特征

无公害食品   绿色食品   森林食品   有机食品

产品认证情况

年生产量

年产值(万元)

年销售额(万元)

利税(万元)

年来产品

获奖情况

产品主要

特点

参展单位自荐意见

(印章)

注:1、曾获奖励、注册商标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;

2、产品生产规模、销售额、产值、利税为2017年实绩数;

3、生产规模指种养殖面积、饲养数量、生产量;

4产品类别按:1家具及配件、2竹结构竹建材、3竹工艺品、4竹日用品、5竹食品、6竹质化学制品7竹炭系列产品、8竹业装备及9其他(由组委会认定)等九类分别填写。


附表3

序号

   

     

标准分

申报材料

15

1

申报材料完整,填报内容规范。

材料完整,数据翔实,填报规范。

10

提供样品照片和实物。

5

经营规模

15

1

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,符合当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,为当地林业产业的拳头产品;

由各行业专家组根据相应行业评分。

8

2

具有一定经营规模,包括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,并有主管部门证明材料。

未提供主管部门证明材料适当减分。

7

生产标准

10

1

申报产品按标准化组织生产,并有执行的生产标准复印件。

国家、行业标准需注明,企业标准需附复印件。

10

注册商标

10

1

申报企业拥有合法的产品商标权,提供注册商标复印件;

商标注册正在办理中,并有国家商标局受理证明的,计3分。

5

2

企业获评中国驰名商标、省著名商标、市著名商标。

国家级5分;省级3分;市级1分。计高分,不重复计分。

5

产品包装

5

1

申报产品包装美观,有明确的商标标识。

由专家组根据相应情况评分。

5

认证及获奖

15

1

可食竹产品已获有机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,并提供认证复印件。

有机食品得6分、绿色食品得4分、无公害农产品得2分。

6

其它产品获CE、环境标志等认证。

CE、环境标志其中之一的,得6分。

2

产品曾获国家级、省级或市级名牌产品称号。

国家级6分;省级5分;市级4分。计最高分,不重复计分。

6

3

产品曾获全国性林业品牌展会、竹文化节金奖、银奖。

获金奖3分;获银奖或优秀奖2分。

3

质量评定

由各行业专家组讨论确定具体标准。

30

 

100